网站建设合同书
网站建设合同书
甲方: (简称:甲方)
地 址: 邮 编:
联系电话: 传 真:
指定负责人:
负责人联系固定电话:
负责人联系移动电话
指定网站名称:
指定网站电子邮件:
指定关联域名:
乙方: (简称:乙方)
承担人:
地 址: 邮编:
电 话: E-mail:
甲方因个人需求,委托乙方设计、制作网页(建设网站)。为明确双方责任,经双方协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双方就委托设计、制作网页(建设网站)方面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。
一、委托项目
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设计、制作、建设和开发甲方网站,总建设时间为 个工作日。(从本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乙方制作完成之日期间的花费时间。)
二、日常维护
1、负责站点的正常运行,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;
2、网页验收合格,网上发布后, 乙方为甲方提供主机空间的日常维护;
三、付款方式
1、此网站制作费为人民币 1800.00 元(大写: 壹仟捌佰元整 );甲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,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 55 %,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预付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设计制作网站(预付款为 人民币1000.00 元)。网站完成后,经甲方确认,余款在验收完毕确认无误后支付;
2、网站建设完成验收之后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 800 元(大写:_ 捌佰元整 )。
四、双方的权利与责任
1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、设计、制作网页、上传下载以及一年内维护网站正常运行的服务;乙方同时保证甲方网站不能连续中断访问48小时以上;
3、乙方为甲方制作的网站,只提供网站建设的服务。网站内部程序所有权归乙方,甲方未经同意思不得出售、外借、复制、影印网站内部程序及框架;
五、违约责任
1、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,则乙方应向甲方退还预付款项;
2、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,则乙方不负违约责任,乙方有权不退还已付款项;
3、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,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、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,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。遭受不可抗力、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、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,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。
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、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,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、地震、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、动乱、政府行为等。
4、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。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协议有关的争端,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,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,甲、乙双方或其中一方有权将争议或纠纷提交盐城市仲裁委员会,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,裁决是终局的,并对双方有约束力,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,否则仲裁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。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或者双方都可以向郑州市人民法院起诉。
六、其他事项
1、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5000M的虚拟主机,200M的sql2000数据库,使用期限为一年。
2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
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。
甲方:
乙方:
授权代表签字:(盖章)
授权代表签字:(盖章)
联系地址:
邮政编码:
联系电话:
E-mail :
20 年 _ _ 月_ _ 日